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
作者:学校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4-13

 

各单位:
为贯彻执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粤教策函【2016】7号)精神,做好迎接2016年底前教育部组织开展对高校学术委员会及评价制度建设与运行情况的全面评估,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与依法治教,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能力。通过深入、系统学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修养、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自觉遵守《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做遵纪守法的楷模,内聚力量,外树形象,为推进效益年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
(一)认真组织学习、研讨
各单位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全文,原原本本学习法律文本各条款;学习内容安排上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纳入学习安排,将两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相结合;在学习的基础上,联系单位实际和师生员工思想实际,组织专题研讨。教职工集中学习时间可结合教研活动和单位实际安排在周三下午进行。
(二)邀请专家解读辅导
学校将邀请法律专家来校举办辅导讲座,解读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帮助广大教师了解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基本要求,深入领会两部法律中有关办学方针、教育基本制度、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一步明确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和规范。
(三)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学校宣传部门要在校务平台、《校报》、校园网、微信微博和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刊登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学校新闻网、广播台、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辟学习、宣传专栏,报道我校师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新做法、新经验,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四)及时修订相关制度与规定
学校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及时梳理和修订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于6月1日前,废除与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不一致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尊重教师和学生的权利,最大限度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有关部门要按照高等教育法修正案的规定,结合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同时,落实法律要求,建立健全本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价制度。
三、重视总结经验,提高活动实效
各单位要善于总结学习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学习中产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将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以书面形式报送宣传部。
附件:《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参考资料》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附件: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参考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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